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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Yahoo論壇/關姍】你相信石木欽案能徹查到底嗎?
近日,除了擴大蔓延的新冠疫情之外,最令聞者側目者,當屬富商翁茂榮與法、檢、警、調的醜聞案。

其實本案由來已久,據媒體報導,早在2014年,廉政署就接獲檢舉函,匿名檢舉包括前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在內,以及從南到北一票法官、檢察官,涉及貪瀆和關說。

惟不知何故,當時竟查無所獲,2015年,檢舉函再起,北檢才於司改國是會議隔年,也就是在2018、2019年進行搜索,翁姓富商的筆記本也在此時被查扣,但因檢調認定查無涉刑事犯罪事實,案件簽結後,相關物證又交到司法院。

108年4月,監察院也收到陳情,9月事件經媒體揭露,直至109年8月監察院通過彈劾石木欽,並調查筆記內其他涉及不當往來的公職人員,全案才又浮現檯面。

在翁姓富商的27本筆記裡,詳盡紀錄曾與他過去20年的交遊來往,交陪過的人員,包含審、檢、調、警、民代及官員,人數竟超過200人,對象還多屬高階大咖,包括大法官、檢察總長、法院院長、甚至有監察委員,與過往曝光的司法醜聞相比,根本小巫見大巫,堪稱核彈級的司法醜聞。

國人對司法的信任長期處於低谷,司法不公、貪污法官、恐龍法官是民眾長期對司法的既定印象,依據2020民間司改會做的調查,高達64%的民眾對台灣法官的審判沒有信心,回顧過去,司法醜聞每10年ㄧ爆:90年匯豐證券掏空案、99年高等院法官集體收賄案,都有出現司法官炒股、與民間友人宴飲、組隊打小白球等情節。本案最令外界痛心的,就是再次痛擊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。

『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』、『有關係就沒關係 、沒關係就有關係』,早就是國人對司法的終極評價,本案更加證明人們對司法的觀感絕非空穴來風,如今,「裁判、球證、旁證都是我的人 」,竟如電影的荒謬情節,甚至涉及一位銀行員的枉死,只能說司法醜聞無上限,沒有最醜陋,只有更醜陋。

或云本案只是個案,不必無限上綱,可當真如此嗎?不客氣的說,翁姓富商在台灣政商界根本不算大咖,在他的筆記中,應該迴避的宴飲餐敘,卻成為高階法檢警調的日常,一個算不上大咖的富商,司法人員都可以輕易的赴約,台灣政商界還有多少翁茂鐘們?司法界又還有多少石木欽們?

退萬步說,對市井小民來說,上法院打官司,無非希望法官公正判案,還自己公道。但如果法官是對造的好友,交情好到可以一起上高檔日本料理、打小白球、買賣股票,還可提供法律意見,這官司還有公平可言嗎?翁案所涉人員,幾乎據各單位龍頭地位,有錢可使鬼推磨,翁某的案件從有罪到無罪,從重刑到輕判,怎不引人疑竇?

翁案公諸於世之後,我們還能期待陽光照進司法嗎?

一如前述,本案早在6年前,就有『看不下去的法官們』意欲揭發,連媒體都收到檢舉黑函,廉檢卻一再的『查無所獲』,相關人士甚而順利退休,期間有沒有人故意拖延?究竟是真的查無實據?還是另有隱情?即使已被媒體踢爆,監察院啟動調查,彈劾案都還一再流會,這與某監委也是筆記本座上賓是否有關係?

再以本案牽連人員之廣、時間之久,北檢卻只給「一天」閱卷時間;高檢署不但將相關調查報告加密到2030年,提供的事實證據竟只有簡要摘錄;法務部報告上更出現『宴請五次以上者』、『餽贈襯衫五次以上者』的調查標準,凡此種種,無不顛覆國人三觀。

更為離譜的,就是司法院的報告,竟認定石木欽們不當接觸「不算頻繁」,只有3人會被移送監察院,其餘只需要接受行政懲處,在各界一片譁然下,司法院才在深夜改口「全面調查」、法務部也發出聲明,稱會「重新詳查,沒有上限,沒有底線」。

但經過這些折騰,還有多少人相信?何處才是司法永夜盡頭?就看本案是否能攤在陽光下,徹查到底了。

轉自--yaho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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