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[轉貼] 當黨意背棄民意,罷免就是不信任投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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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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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1-1-15 20:45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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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不到一個月內,將連續有兩場罷免投票,分別針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與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。由於萊豬議題延燒,接下來還可能有針對多位民進黨立委陸續發動的「割萊委」行動。「罷免風暴」蓄勢待發,不論結果如何,都將改變台灣的民主運作方式。

罷免權的原始設計是「對人」而不是「對事」,當民選官員與民意代表有失職之處,即由人民收回賦予的政治權力;這種「對人不對事」的罷免設計,轉向「對事不對人」的始作俑者,正是民進黨。1994年親綠團體和民進黨對支持核四的立委提出罷免,2014年太陽花運動後發起「割藍委」行動,都是例證。

興建核四、簽訂服貿協議,都是「黨意」,以此為由罷免個別立委,標示民進黨認同且以行動實踐將「對人的罷免」概念轉換成「對政策複決」,甚至是「對政黨信任投票」的做法。及至去年在韓國瑜並未有明確失職失格的情況下「罷韓」成功,罷免的意義更不限制在對個別政治人物失職與否的認定,而是政治決定。

對王浩宇和黃捷的罷免行動,固然是從「罷韓」後的「報復性罷免」而起,但因蔡政府的爭議政策越來越多,踐踏民意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;從監察院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人事案爭議不斷,到開放萊豬、中天關台與防疫雙標,盡皆如此。面對民意強烈反彈,民進黨或挾執政優勢一意孤行,或在立法院強行表決甚至違背程序正義強渡關山,在野黨的抗爭根本無法阻擋;加上民進黨在2018「公投綁大選」大敗後,修法將公投和選舉脫鉤,且限制二年舉行一次,等於沒收了人民對政策的創制、複決權,人民要在民選官員與民代的任期中表現不滿,就只剩罷免權的行使了。

當然,王浩宇和黃捷被提罷免的理由各有不同。其中王浩宇是由綠黨轉投靠民進黨,長久以來網路霸凌、爭議言論不斷;身為桃園市議員,卻花更多力氣在「監督」韓國瑜、國民黨和柯文哲。在萊豬議題上,護航力道甚至高過許多民進黨成員,還曾有故意將「萊克多巴胺」說成「賽德克巴萊」的歧視原住民言論,並帶頭出征販售進口牛肉的大賣場,無論對人或對事,被提罷免都不令人意外。

對於王浩宇被提罷免,昔日綠黨同志批他「為個人利益拋棄原本價值和抹黑其他政黨」;民進黨中央不置一詞,私下放話說他是「自走砲」,還有其他綠營民代說他被罷免是「替天行道」,切割意味明顯。但不能改變的事實是,王浩宇捍衛的就是蔡政府的政策和民進黨的價值;王浩宇曾經帶起的風向,得利的就是民進黨。因此,對王浩宇的罷免票,也意味對執政黨的不滿。

民進黨完全執政後,類似王浩宇「黨意高於民意」的民選公職所在多有。例如立法院對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表決,在七成反萊豬民意下,民進黨跑票的也只有三席。雖然目前被點名罷免的民進黨立委只有六位,但不辨是非、為黨意背棄民意卻是全面現象,僅僅切割王浩宇是行不通也毫無道理的。

對個別政治人物的罷免,支持與反對方各有論據,但因缺乏對執政者的有效制衡手段,當黨意背棄民意時,罷免就是另一種形式的不信任投票。因此,「罷免王浩宇」的意義,不只是針對一個市議員的罷免,更是對蔡政府政策的期中檢驗。無論成功與否,未來使用類似手段監督政府、收回權力,都成為合理之舉,讓執政者知所警惕,讓民選官員與民代以民意為依歸。

轉自--yaho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