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[轉貼] 蔡英文論文確認案 雙方都聲請交法庭錄影、錄音光碟獲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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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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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3-2-6 20:31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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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
總統蔡英文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(LSE)的確認論文存在訴訟,媒體人彭文正的委任律師張靜拍桌痛罵法官「混蛋」,被告發妨害公務罪嫌;蔡英文的委任律師連元龍被彭文正指控爆粗口,雙方都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光碟,法官都裁准。

彭文正發表聲明說,北院去年12月23日宣判後的記者會中,發佈將律師張靜以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,及以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送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、台東律師公會、中華民國全國律師聯合會懲戒。

彭文正說,為了他及張靜法律上之利益,及因去年11月29日及30日言詞辯論期日進行時間長達約5小時多,實難憑當事人之記憶與筆錄詳核之,且筆錄有漏未記載法官指正蔡英文律師「原稿不算」、「有當初送交口試那本的影印本」、「但是我們沒有什麼需要提出的」等言論,顯然筆錄記載與事實不符。

彭主張筆錄記載與事實不符之情,確有聲請交付29日及30日言詞辯論期日之法庭錄音、錄影光碟,以補充及釐清兩造陳述之原意,以茲補充、更正筆錄及行使合法權利之必要,聲請交付該期日之錄音錄影光碟等語。

蔡英文則為了確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製作筆錄是否確實,及彭文正在自身的頻道以「被告訴訟代理人連元龍律師於當日開庭對其爆粗口、問候其母親,係公然侮辱,要求連元龍律師當庭對其道歉」為題材宣傳,也影響她的名譽,為維護聲請人利益,因此聲請交付法庭錄音、錄影光碟。

對於雙方的聲請,法院認定,雙方都是案件的當事人,其在得聲請期間內提出本件聲請,復已敘明聲請交付法庭錄音以維護其法律上利益之理由,與上開規定核無不合,裁定准許雙方取得法庭數位錄音、錄影光碟內容,但不得散布、公開播送,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。

轉自--yahoo